試管嬰兒的功勞相信不少有過經歷的都知道,確實它能快速的幫助不孕家庭實現寶寶的愿望,甚至還可以生育雙體或者多胎。但是多次試管嬰兒失敗的案例也并不是沒有,反而屢見不鮮了。其實試管嬰兒是有條件的,試管嬰兒技術雖然是一項比較先進的輔助生殖技術,但仍然無法使每一對不育夫妻如愿以償。那么哪些情況下不能做試管嬰兒呢?
哪些情況下不能做試管嬰兒?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實施試管嬰兒技術(體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術):
①提子及精子的任何一方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泌尿生殖系統急性感染、性傳播疾病;
②患有《母嬰保健法》規定的不宜生育的、目前無法進行胚胎植入前遺傳學診斷的遺傳性疾病;
③任何一方具有酗酒、吸毒等嚴重不良嗜好;
④任何一方接觸致畸量的射線、毒物、藥品并處于作用期;
⑤女方患有不宜生育的嚴重遺傳性疾病、嚴重軀體疾病、精神心理障礙或女方子宮內環境不具備妊娠功能或嚴重軀體疾病不能承受妊娠的情況。
指出,治療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以上有些因素,如吸毒,一定要在徹底戒毒后,身體條件達到符合試管嬰兒的標準了,才可以實施試管嬰兒技術助孕。如果是患有其他類疾病,一定要在醫生的建議下,就醫治療,方可在治療后采用試管嬰兒,孕育下一代,否則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安全和自身健康。

以上是臨床醫生總結的哪些情況不能做試管嬰兒,希望對廣大朋友有所幫助。試管嬰兒是一項對各項指標要求都相對較高的輔助生殖技術,建議患者朋友一定要提前聯系醫院,與醫生溝通,了解詳細流程,及時準確有效的試管嬰兒備孕。